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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第几天了?
饿得发荒的大脑完全无法正常运,我无力地趴在漂浮的木桶上面,感觉灵魂随时都能飘离我的躯壳融入大海的波涛之中。
虽然我早已做好献身于大海的觉悟,但绝不想以这种方式实现。
此时此刻,我真正明白了,香克斯船长念叨的那句“人如草芥”的含义。
唯一值得庆幸的是,我身处的是实力最弱的东海。换句话说,这里是四海之中最平静最安全的海域,海面上不会冒出一群穷凶极恶的海贼将我绑起来烤了,也不会突然跃出一条海王类将我一口吞进肚子里。
不过照目前的状况来看,我就算不被海水泡烂也离饿死渴死不远了。
在这里请允许我用仅存的微弱意识做个自我介绍,好让死后还有人能记住我。
我的名字叫做伊莎,是红发海贼团的实习船员一枚。而我的船长便是大名鼎鼎的“四皇”之一,红发香克斯。世人关于他的传言很多,但是请相信我,如果你见过他本人就会知道那些都是骗人的。
红发海贼团的夜晚总是属于美酒和歌谣,海贼们围着篝火高举酒杯载歌载舞,红彤彤的脸颊与跳跃的火焰相映成趣,每个人都是那样的快乐。
只有我……只有我一滴酒也没有喝过!
每当我提出抗议,香克斯船长总会醉醺醺地摸着我的头说:“伊莎还太小了,小姑娘是不能喝酒的,哈哈哈!”
说罢就摇摇晃晃地去灌别的船员酒了。
然后,贝克曼先生、路先生、耶稣布先生也都会过来摸摸我的头笑着说:“伊莎还太小了。”
骗人,明明每次船长喝醉了都会向我们吹嘘他小时候偷喝家里酒的“光荣事迹”,明明实习船员abc和我一样大也可以跟大家一起拼酒。
这绝对是性别歧视!
不给我酒喝也就算了,每天清晨大家横七竖八地躺在船板上打呼噜,我还要负责打扫卫生,把他们沉甸甸的身体推开,再一遍又一遍地拖去甲板上的污渍。
我看船长只是希望有个清醒的人帮他们善后罢了。
不在沉默中灭亡,就在沉默中爆发!
于是,再也忍受不了的我扔下拖把和抹布,偷走一瓶朗姆酒离船出走了。
百密一疏的是,我忘了自己从未喝过酒,更无从说起酒量好坏。喝第一口我就找不到北了,喝第二口的时候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干嘛了。
头脑开始发昏,眼前的世界开始迷离转动,整个人仿佛大海上的一个浮标,等我终于清醒过来时,才发现别说雷德佛斯号了,就连我的小木船都已不知所踪。
起初我还难压心中的兴奋之情,觉得棒呆了,然而漂流一天一夜之后我就神志恍惚了。茫茫的海上什么都没有,没有着陆点,没有船只,每一分钟看到的都是同样的风景。
我是谁?我在哪?我在干什么?
呜呜呜,一定是我没有好好打扫卫生,私自放下小木船去冒险的报应。
贝克曼先生我以后再也不敢不听你的话了,香克斯船长我再也不相信你的什么“勇敢的人一定要会喝酒”的歪理了!所以……谁来救救我啊!
就在我心底不住祈祷之际,一只有力的手从天而降,紧紧攥住了我的衣领。浑身无力的我下意识地闭紧双眼,紧接着我整个人便被巨大的拉力拽向了天空。
上帝啊,你终于要收我去天国了吗。
出乎意料的,我并没有就此飞向天际,而是在空中划过一道圆润的弧度继而落到了木板上。
这个熟悉的触感!
我闭着眼睛像章鱼一样张开双手双脚,上下磨蹭,不会错的这是艘小木船!
元气满满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:“喂喂,你没事吧?”
我泪流满面地睁开眼睛,抬起头,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穿红布褂的草帽少年,他的身旁一个带眼镜的少年正紧张地盯着我。
遇到人类了,还是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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